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

山东省滨...

基本编码:BZ371600JT370118034000

实施编码:11371600004371642J3370118034000

事项版本:51

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山东省滨州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科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 滨州市交通运输局 服务对象 自然人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权限划分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是否网办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 运行系统 市级
办理时间 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十二路776号滨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受理服务区C01-C06窗口
是否公示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办理结果类型 证照 办理方式 自办件
送达方式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办理结果名称 制证发放 数量限制
结果样本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通办范围 全市 办理形式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十二路776号滨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受理服务区C01-C06窗口
电话:0543-3181351;0543-3090769
网址:http://bzzwfw.sd.gov.cn/bz/icity/consult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电话投诉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制定机关 国务院
发布令号(文号) 2004年6月国务院令第412号,2016年8月修订
具体规定内容 第112项:“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营运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实施机关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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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发布令号(文号) (2011年12月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13号,2016年8月修正)
具体规定内容 第九条:“拟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的,应当填写《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申请表》,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十条:“设区的市级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从业资格证的发放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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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1、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2、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3、无暴力犯罪记录。   4、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身体健康,无职业禁忌症。 5、有营运地常住户口或者居住证明。 6、经设区的市级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考试合格。 7、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示例样表 空白样表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申请表》 原件 1 纸质 A4纸 其他 窗口领取;滨州市政务服务网办事指南处下载。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申请表 (样表).docx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申请表.docx
申请人机动车驾驶证 原件 1 纸质 原件 政府部门核发 政府部门核发 机动车驾驶证.jpg
无暴力犯罪记录,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的材料(本市常住户口的提供证明或承诺材料,非本市常住户口的提供相关部门证明材料) 原件 1 纸质 A4纸 政府部门核发 公安机关出具 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jpg;无事故证明.jpg
考试合格成绩单 原件 1 纸质 A4纸 政府部门核发 市级交通运输部门核发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单.jpg
2寸免冠红底着西装领带彩色照片 原件 1 纸质或电子 A4纸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2寸免冠红底着西装领带彩色照片.jpg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业务办理申请表(补换证申请者需要提供) 原件 1 纸质 A4纸 政府部门核发 窗口领取;滨州市政务服务网办事指南处下载。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业务办理申请表 (模板).xls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申请表.docx
申请人身份证(流动人口信息回执单或居住证) 原件 1 纸质 原件 政府部门核发 政府部门核发 身份证.jpg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受理 学员填写《《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申请表》并提供相应材料 当场 申请受理
审查 审核材料,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参加学习 当场 审核完成
决定 学时达标者资质审核合格后参加考试,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当场 对考试合格人员,颁发相应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

流程图

行使内容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滨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6 楼 609/611室 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黄河五路367号 0543-3090017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滨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十七路956号 0543-8109666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本事项需要去哪里办理?
解答 7.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十二路776号滨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受理服务区C01-C06窗口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十二路776号滨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受理服务区C01-C06窗口
    电话:0543-3181351;0543-3090769
    网址:http://bzzwfw.sd.gov.cn/bz/icity/consul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