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 滨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实施主体 | 滨州市公安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权限划分 | 无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是否网办 | 是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运行系统 | 国家级 |
办理时间 | 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滨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十六路渤海十一路北100米路西市滨州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车管服务大厅1号至13号窗口) |
是否公示 | 是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办理结果类型 | 证照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送达方式 |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法定办结时限 |
3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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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申请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应当用中文填写《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境外主管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登记证明,属于非中文表述的,还应当出具中文翻译文本; (二)中国海关等部门出具的准许机动车入境的凭证; (三)属于有组织的旅游、比赛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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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名称 | 核发临时时入境机动车号牌、行驶证 | 数量限制 | 无 |
结果样本 | 无 | ||
是否收费 | 是 | 办件类型 | 无 |
通办范围 | 全市 | 办理形式 | 无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是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十六路渤海十一路北100米路西市滨州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车管服务大厅导办服务窗口 电话:0543-3301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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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窗口投诉、电话投诉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
制定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发布令号(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5号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7号修改 |
具体规定内容 |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04年4月国务院令第405号,2017年10月修正)第一百一十三条:“境外机动车入境行驶,应当向入境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临时通行号牌、行驶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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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临时入境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规定》 |
制定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
发布令号(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90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临时入境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规定》(2006年12月公安部令第90号)第三条:“外国机动车临时入境行驶,应当向入境地或者始发地所在的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领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收费标准及依据
1、收费项目: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受理条件
适用于下列临时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超过三个月的机动车: (一)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入境参加有组织的旅游、比赛以及其他交往活动的外国机动车; (二)临时入境后仅在边境地区一定范围内行驶的外国机动车; 与中国签订有双边或者多边过境运输协定的,按照协定办理。国家或者政府之间对机动车牌证有互相认可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境外主管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登记证明 | 原件 | 1 | 纸质 | 无 | 政府部门核发 | 境外主管部门核发 | 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jpg | 无 |
中国海关等部门出具的准许机动车入境的凭证 | 原件 | 1 | 4 | 无 | 政府部门核发 | 中国海关出具 | 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jpg | 无 |
中国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 原件 | 1 | 纸质 | 无 | 其他 | 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 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jpg | 无 |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 原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无 | 其他 |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 | 是 |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jpg | 无 |
不少于临时入境期限的中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 原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无 | 其他 | 保险公司出具 | 是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及车船税纳税.jpg | 无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查验 | 确认机动车,审查安全技术合格证明,中文翻译文本其中载货车还审查外廓尺寸 | 当场 | 在申请表上签字 |
审核 | 审查申请表、海关出具的准许机动车入境凭证、境外机动车登记证明以及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 当场 | 录入相关信息 |
办结 | 核发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 | 当场 | 核发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 |
流程图
行使内容
无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山东省滨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 | 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黄河五路367号交通大厦 | 0543-3090017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滨山东省滨州市城区法院 | 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渤海四路黄河十六路口向北200米路西 | 0543-8133157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 如何申请 |
解答 |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04年4月国务院令第405号,2017年10月修正)第一百一十三条:“境外机动车入境行驶,应当向入境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临时通行号牌、行驶证。” 《临时入境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规定》(2006年12月公安部令第90号)第三条:“外国机动车临时入境行驶,应当向入境地或者始发地所在的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领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 |
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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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十六路渤海十一路北100米路西市滨州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车管服务大厅导办服务窗口
电话:0543-3301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