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的审核
山东省滨...
基本编码:48c811fc-8e66-4c97-9b1a-29d3669e2b0d1137160000437160X2
实施编码:1137160000437160X23370531001001
事项版本:12414
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 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科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实施主体 | 滨州市市场监管局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 |
权力来源 | 上级下放 | 权限划分 | 无 |
事项类型 | 行政给付 | 是否网办 | 是 |
网办深度 | 运行系统 | 无 | |
办理时间 | 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十二路776号滨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受理服务区C01-C06窗口 |
是否公示 | 是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送达方式 | 无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法定办结时限 |
15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
承诺办结时限 |
1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审核权限下放至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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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名称 | 向企业拨付扶持资金 | 数量限制 | 无 |
结果样本 | 无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无 |
通办范围 | 无 | 办理形式 | 无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无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滨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受理服务区C01-C06窗口 电话:0543-31813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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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无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山东省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申报指南》 |
制定机关 |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 |
发布令号(文号) | 鲁市监发[2021]9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二条 省财政对符合条件的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融资单笔贷款,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上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60%给予贴息支持,每家企业每个申报年度贴息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对企业因贷款产生的知识产权(专利权)评估或价值分析费,按确认发生额的50%予以补助,每家企业每个申报年度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省级中小微企业贷款增信分险专项资金 (财政贴息类)操作指引》 |
制定机关 |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民族宗教委 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山东省退役军人厅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 人民银行济南分行 |
发布令号(文号) | 鲁财工〔2020〕5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二条 对已完成还本付息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项目,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上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 60%,给予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的贴息,同时对企业因获得质押贷款而产生的专利评估、价值分析等相关费用,按照确认发生额的 50%,给予最高 5 万元的补助。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山东省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申报指南》 |
制定机关 |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 |
发布令号(文号) | 鲁市监发[2021]9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二条 省财政对符合条件的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融资单笔贷款,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上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60%给予贴息支持,每家企业每个申报年度贴息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对企业因贷款产生的知识产权(专利权)评估或价值分析费,按确认发生额的50%予以补助,每家企业每个申报年度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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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山东省专利条例》 |
制定机关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发布令号(文号) | 2013年8月1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设立专项资金,按照规定的使用范围,用于促进专利运用、专利资助奖励、专利人才培养、专利行政保护等相关工作。专项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并根据财政状况逐步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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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一)企业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不含计划单列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二)贷款企业是出质知识产权(专利权)的权利人,知识产权(专利权)权属清晰、合法有效。 (三)贷款放款前完成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登记。 (四)贷款已按合同约定完成还本付息。 (五)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获得银行贷款的额度或比例明确。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已偿还贷款本金和支付相应利息凭证 | 复印件 | 0 | 电子 | 无 | 申请人自备 | 已偿还贷款本金和支付相应利息后获得的相关凭证 | 是 | 无 | 无 |
贴补资金申报书 | 原件 | 0 | 电子 | A4 | 申请人自备 | 通过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下载使用 | 是 | 山东省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资金申报书(示例样表).docx | 山东省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资金申报书.docx |
知识产权(专利权)评估或价值分析协议、报告、发票复印件 | 复印件 | 0 | 电子 | 无 | 申请人自备 | 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时知识产权(专利权)评估或价值分析协议、报告、发票 | 否 | 无制式样表.docx | 无制式样表.docx |
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所占额度或比例的相关证明材料 | 复印件 | 0 | 电子 | 无 | 申请人自备 | 企业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所占额度或比例的相关证明 | 是 | 无制式样表.docx | 无制式样表.docx |
专利权借款合同、质押合同、担保(反担保)合同 | 复印件 | 0 | 电子 | 无 | 申请人自备 | 与相关单位签订的专利权借款合同、质押合同、担保(反担保)合同 | 是 | 无制式样表.docx | 无制式样表.docx |
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 复印件 | 0 | 电子 | 无 | 申请人自备 | 企业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 否 | 无制式样表.docx | 无制式样表.docx |
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 | 复印件 | 0 | 电子 | 无 | 政府部门核发 | 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成功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手续后获取 | 是 | 无 | 无 |
企业符合中小微划型规定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 复印件 | 0 | 电子 | 无 | 申请人自备 | 企业符合中小微划型规定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 是 | 无制式样表.docx | 无制式样表.docx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办结 | 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审核通过的企业申请信息进行公式,符合条件的汇总后报送市财政部门拨付资金,并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 | 1 | 符合条件的汇总后报送市财政部门拨付资金,并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 |
决定 | 确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明细。 | 1 | 确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明细。 |
审核 | 各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 12 | 审核申报材料,确定是否通过 |
受理 | 各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受理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申请。 | 1 | 申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补资金 |
流程图
行使内容
无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滨州市人民政府 | 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五路367号交通大厦6楼615室 | 0543-3090017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 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十七路956号 | 0543-8133260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 尚未完成还款付息的项目是否可以申报资金补助 |
解答 | 不可以,申请资金补助的项目必须完成还款付息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滨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受理服务区C01-C06窗口
电话:0543-3181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