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的审核

山东省滨...

基本编码:48c811fc-8e66-4c97-9b1a-29d3669e2b0d1137160000437160X2

实施编码:1137160000437160X23370531001001

事项版本:12414

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科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 滨州市市场监管局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
权力来源 上级下放 权限划分
事项类型 行政给付 是否网办
网办深度 运行系统
办理时间 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十二路776号滨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受理服务区C01-C06窗口
是否公示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办理结果类型 其他 办理方式 自办件
送达方式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法定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承诺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审核权限下放至市级
办理结果名称 向企业拨付扶持资金 数量限制
结果样本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通办范围 办理形式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滨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受理服务区C01-C06窗口
电话:0543-3181351
监督投诉方式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山东省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申报指南》
制定机关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
发布令号(文号) 鲁市监发[2021]9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二条 省财政对符合条件的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融资单笔贷款,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上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60%给予贴息支持,每家企业每个申报年度贴息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对企业因贷款产生的知识产权(专利权)评估或价值分析费,按确认发生额的50%予以补助,每家企业每个申报年度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
原文下载地址 点击查看原文
依据名称 《省级中小微企业贷款增信分险专项资金 (财政贴息类)操作指引》
制定机关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民族宗教委 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山东省退役军人厅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 人民银行济南分行
发布令号(文号) 鲁财工〔2020〕5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二条 对已完成还本付息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项目,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上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 60%,给予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的贴息,同时对企业因获得质押贷款而产生的专利评估、价值分析等相关费用,按照确认发生额的 50%,给予最高 5 万元的补助。
原文下载地址 点击查看原文
依据名称 《山东省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申报指南》
制定机关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
发布令号(文号) 鲁市监发[2021]9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二条 省财政对符合条件的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融资单笔贷款,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上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60%给予贴息支持,每家企业每个申报年度贴息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对企业因贷款产生的知识产权(专利权)评估或价值分析费,按确认发生额的50%予以补助,每家企业每个申报年度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
原文下载地址 点击查看原文
依据名称 《山东省专利条例》
制定机关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令号(文号) 2013年8月1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具体规定内容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设立专项资金,按照规定的使用范围,用于促进专利运用、专利资助奖励、专利人才培养、专利行政保护等相关工作。专项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并根据财政状况逐步增加。
原文下载地址 点击查看原文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一)企业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不含计划单列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二)贷款企业是出质知识产权(专利权)的权利人,知识产权(专利权)权属清晰、合法有效。 (三)贷款放款前完成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登记。 (四)贷款已按合同约定完成还本付息。 (五)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获得银行贷款的额度或比例明确。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示例样表 空白样表
已偿还贷款本金和支付相应利息凭证 复印件 0 电子 申请人自备 已偿还贷款本金和支付相应利息后获得的相关凭证
贴补资金申报书 原件 0 电子 A4 申请人自备 通过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下载使用 山东省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资金申报书(示例样表).docx 山东省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资金申报书.docx
知识产权(专利权)评估或价值分析协议、报告、发票复印件 复印件 0 电子 申请人自备 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时知识产权(专利权)评估或价值分析协议、报告、发票 无制式样表.docx 无制式样表.docx
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所占额度或比例的相关证明材料 复印件 0 电子 申请人自备 企业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所占额度或比例的相关证明 无制式样表.docx 无制式样表.docx
专利权借款合同、质押合同、担保(反担保)合同 复印件 0 电子 申请人自备 与相关单位签订的专利权借款合同、质押合同、担保(反担保)合同 无制式样表.docx 无制式样表.docx
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复印件 0 电子 申请人自备 企业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无制式样表.docx 无制式样表.docx
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 复印件 0 电子 政府部门核发 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成功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手续后获取
企业符合中小微划型规定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复印件 0 电子 申请人自备 企业符合中小微划型规定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无制式样表.docx 无制式样表.docx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办结 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审核通过的企业申请信息进行公式,符合条件的汇总后报送市财政部门拨付资金,并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 1 符合条件的汇总后报送市财政部门拨付资金,并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
决定 确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明细。 1 确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明细。
审核 各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12 审核申报材料,确定是否通过
受理 各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受理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申请。 1 申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补资金

流程图

行使内容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滨州市人民政府 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五路367号交通大厦6楼615室 0543-3090017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十七路956号 0543-8133260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尚未完成还款付息的项目是否可以申报资金补助
解答 不可以,申请资金补助的项目必须完成还款付息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滨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受理服务区C01-C06窗口
    电话:0543-3181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