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发证

山东省滨...

基本编码:BZ371600XZSP370131680681

实施编码:11371600MB283523947370131680681

事项版本:27

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滨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批二科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 滨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服务对象 自然人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权限划分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是否网办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 运行系统 省级部门
办理时间 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十二路776号滨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受理服务区C01-C06窗口
是否公示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办理结果类型 证照 办理方式 自办件
送达方式 邮寄送达、窗口领取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分级管理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考试时间不计入许可时限
办理结果名称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 数量限制
结果样本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通办范围 全省 办理形式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十二路776号滨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受理服务区C01-C06窗口
电话:0543-3170065;0543-3181351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电话投诉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令号(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4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十四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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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1(一)首次取证1、办理条件(1)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60周岁以下(含6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无妨碍从事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并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项目对身体的特殊要求;(3)具有初中以上学历,并且满足申请作业项目要求的文化程度;(4)符合相应的考试大纲的专项要求。 2(二)复审换证,持证人员应当在持证项目有效期届满的1个月以前,向工作所在地或者户籍(户口或者居住证)所在地的发证机关提出复审申请,并提交《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复审申请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办理条件(1)年龄不超过65周岁;(2)在持证期间,无违章作业、未发生责任事故;(3)持证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的聘用记录中所从事持证项目的作业时间连续中断未超过1年。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示例样表 空白样表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申请表 原件 0 电子 申请人自备 到政务服务网下载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申请表(示例样表).PNG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申请表(空白表格).docx
近期2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 原件 2 纸质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行去照相馆照相 照片 (示例样表).png
身份证明 原件 0 电子 政府部门核发 县级公安部门 身份证照片(示例样表).PNG
学历证明 原件 0 电子 政府部门核发 省、市、县级教育部门 学历证明(示例样表).png
体检报告(相应考试大纲有要求的) 原件 0 电子 申请人自备 具备健康查体资质的医疗机构 体检报告(相应考试大纲有要求的)(示例样表).png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受理 通过审批许可系统对申报材料齐全性、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核 当场 1.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2.不符合条件的,补齐补正或不予受理。
审批 做出是否准予许可决定 当场 作出是否准予许可决定,准予许可的,发放证书

流程图

行使内容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滨州市司法局 滨州市黄河五路367号交通大厦 0543-3090017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滨城区法院 滨城区渤海四路黄河十六路口向北200米路西 0543-8133157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办理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是否收费
解答 不收费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十二路776号滨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受理服务区C01-C06窗口
    电话:0543-3170065;0543-3181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