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增项)
山东省滨...
基本编码:BZ371600XZSP370117100134
实施编码:11371600MB283523943370117100134
事项版本:58
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 滨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批六科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实施主体 | 滨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权限划分 | 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 (一)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特级资质、一级资质及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二)专业承包资质序列公路、水运、水利、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涉及多个专业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 (一)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及铁路、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二)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一级资质(不含公路、水运、水利、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涉及多个专业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三)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不含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二级资质);铁路方面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 (一)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是否网办 | 是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运行系统 | 市级 |
办理时间 | 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十二路776号滨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受理服务区C01-C06窗口 |
是否公示 | 是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办理结果类型 | 证照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送达方式 | 无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无
|
办理结果名称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 数量限制 | 无 |
结果样本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本).jpg;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jpg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无 |
通办范围 | 全省 | 办理形式 | 无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十二路776号滨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受理服务区C01-C06窗口 电话:0543-3181351;0543-3185150 |
||
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投诉、窗口投诉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制定机关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发布令号(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六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十三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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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
制定机关 | 住房城乡建设部 |
发布令号(文号) | 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九条: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一)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特级资质、一级资质及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二)专业承包资质序列公路、水运、水利、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铁路、民航专业方面的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涉及多个专业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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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由济南、青岛、烟台市实施的决定 |
制定机关 | 山东省人民政府 |
发布令号(文号) |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20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附件:调整由济南、青岛、烟台市实施的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第26项: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委托至济南、青岛、烟台市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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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 |
制定机关 | 山东省人民政府 |
发布令号(文号) |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33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附件2调整由济南、青岛、烟台3市以外的其他13个设区的市实施的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第33项:委托淄博市、东营市、滨州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10个设区的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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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1、 具有满足标准要求的资产; 2、 具有满足标准要求的注册建造师及其他注册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 3、 具有满足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 4、 具有必要的技术装备。 5、 申请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5.1企业已取得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5.2中外合资经营建筑业企业、中外合作经营建筑业企业中方合营者的出资总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注册建造师身份证明、证书扫描件(首次申请、增项、延续、重新核定) | 原件 | 0 | 电子 | 无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否 | 注册建造师身份证明、证书扫描件.pdf | 无 |
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扫描件(首次申请、增项、延续、换证、不符合简化审批手续的重新核定) | 原件 | 0 | 电子 | 无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是 | 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扫描件.pdf | 无 |
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学历证明)扫描件(首次申请、增项、延续、换证、不符合简化审批手续的重新核定) | 原件 | 0 | 电子 | 无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是 | 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学历证明)扫描件.pdf | 无 |
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基本情况及业绩表扫描件(首次申请、增项) | 原件 | 0 | 电子 | 无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是 | 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 示例.doc | 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基本情况及业绩表.doc |
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前3个月的社保情况承诺书扫描件(增项、升级、延续、换证) | 原件 | 0 | 电子 | 无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是 | 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前3个月的社保情况承诺书- 样表.doc | 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前3个月的社保情况承诺书.doc |
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扫描件(首次申请、增项、升级、延续、换证、不符合简化审批手续的重新核定) | 原件 | 0 | 电子 | 无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是 | 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扫描件.pdf | 无 |
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增项、升级、延续、换证、不符合简化审批手续的重新核定) | 原件 | 0 | 电子 | 无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是 | 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png | 无 |
标准要求的主要设备购置发票扫描件(首次申请、增项、升级、延续、换证、不符合简化审批手续的重新核定) | 原件 | 0 | 电子 | 无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否 | 标准要求的主要设备购置发票扫描件.png | 无 |
申报资质上一年度或当期合法的财务报表扫描件(增项、升级、延续、换证、不符合简化审批手续的重新核定) | 原件 | 0 | 电子 | 无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是 | 申报资质上一年度或当期合法的财务报表扫描件.png | 无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本扫描件(增项、升级、延续、遗失补办) | 原件 | 0 | 电子 | 无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是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本扫描件.jpg | 无 |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扫描件(首次申请、增项、升级、延续、换证、重新核定) | 原件 | 0 | 电子 | 无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是 |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样表.doc |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doc |
《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首次申请、增项、升级、延续、换证、简单变更、遗失补办、重新核定) | 原件 | 0 | 电子 | 无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是 | 《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png | 无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受理 | 材料齐全,予以受理;不齐全的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 | 当场 | 受理/不予受理 |
审查 | 材料合规、齐全 | 当场 | 通过/补正 |
审批 | 按法定程序和标准审核完成,做出许可决定,对承诺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按规定办理举报信息。 | 当场(公示期不含在审批时限内) | 发证 |
制证发证 | 对公示无异议企业打印并发放证书 | 不计入审批时限 | 自取/邮寄 |
流程图
行使内容
无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 (一)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特级资质、一级资质及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二)专业承包资质序列公路、水运、水利、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涉及多个专业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 (一)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及铁路、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二)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一级资质(不含公路、水运、水利、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涉及多个专业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三)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不含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二级资质);铁路方面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 (一)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三级资质(不含铁路、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二)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三级资质(不含铁路方面专业承包资质)及预拌混凝土、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 (三)施工劳务资质; (四)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滨州市司法局 | 滨州市黄河五路367号交通大厦 | 0543-3090017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滨城区法院 | 滨城区渤海四路黄河十六路口向北200米路西 | 0543-8133157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 如何查找《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 |
解答 | 答:可以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查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http://www.mohurd.gov.cn)?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行政审批专栏?部门规章、资质标准、政策文件。资质标准实施意见》? |
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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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十二路776号滨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受理服务区C01-C06窗口
电话:0543-3181351;0543-3185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