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作品登记
山东省滨...
基本编码:4c4b2496-4616-440c-9984-7ea2c60745a1113716005667431618
实施编码:1137160056674316183370739001001
事项版本:12408
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 滨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新闻出版广电科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实施主体 | 滨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权限划分 | 无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是否网办 | 是 |
网办深度 | 运行系统 | 无 | |
办理时间 | 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十二路776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C01-06窗口 |
是否公示 | 是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办理结果类型 | 证照 | 办理方式 | 初审件 |
送达方式 | 无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法定办结时限 |
25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无
|
办理结果名称 | 作品登记证书 | 数量限制 | 无 |
结果样本 | 作品登记证.pdf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无 |
通办范围 | 无 | 办理形式 | 无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十二路776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受理服务区C01-06窗口 电话:0543-3181351 |
||
监督投诉方式 | 无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山东省著作权保护条例》 |
制定机关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发布令号(文号) | 山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7号公布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十一条 第一款 作品自愿登记的,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权人应当持申请书、作品或者作品复制件、作品登记表、作品说明书、权利保证书和身份证明向设区的市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由设区的市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后,报省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发给作品登记证。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山东省著作权保护条例》 |
制定机关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发布令号(文号) | 山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7号公布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十一条 第一款 作品自愿登记的,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权人应当持申请书、作品或者作品复制件、作品登记表、作品说明书、权利保证书和身份证明向设区的市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由设区的市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后,报省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发给作品登记证。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权人应当持申请书、作品或者作品复制件、作品登记表、作品说明书、权利保证书和身份证明向设区的市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申请
申请材料
本事项无申报材料
办理流程
本事项无办理流程
流程图
行使内容
无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滨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 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五路367号交通大厦615室 | 0543-3090017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 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十七路956号 | 0543-8109666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暂无常见问题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十二路776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受理服务区C01-06窗口
电话:0543-3181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