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核发
山东省滨...
基本编码:21c1c437-384c-4f88-81b9-db0ca8a7935711371600004371861W
实施编码:11371600004371861W3370723023001
事项版本:12408.0
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 中医药科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实施主体 | 滨州市卫生健康委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权限划分 | 无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是否网办 | 是 |
网办深度 | 运行系统 | 无 | |
办理时间 | 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十二路776号滨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受理服务区C01-C06窗口 |
是否公示 | 是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办理结果类型 | 证照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送达方式 | 无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法定办结时限 |
3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无
|
办理结果名称 | 《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 | 数量限制 | 无 |
结果样本 | 《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样本).png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无 |
通办范围 | 无 | 办理形式 | 无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无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十二路776号滨州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总引导台 电话:0543-3181351;0543-8198916 网址:http://bzzwfw.sd.gov.cn/bz/icity/consul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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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无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 |
制定机关 | 卫生部 |
发布令号(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2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十八条 确有专长考核由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第二十四条 考核合格者由负责组织考核的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发给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并报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备案。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 |
制定机关 | 卫生部 |
发布令号(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2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十八条 确有专长考核由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第二十四条 考核合格者由负责组织考核的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发给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并报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备案。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山东省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实施办法》 |
制定机关 | 山东省卫生厅 山东省中医药管理局 |
发布令号(文号) | 鲁卫中业务发[2010]2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确有专长考核由各市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组织实施。考核合格者由负责组织考核的各市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颁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并报省中医药管理局备案。 |
原文下载地址 | 暂无数据 |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参加市级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合格的人员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本人有效身份证 | 无 | 1 | 纸质 | A4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是 | 身份证复印件(示例范本).docx | 身份证复印件(空白样式).docx |
一寸免冠白底照片 | 原件 | 1 | 纸质 | 近期一寸免冠白底照片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是 | 一寸免冠白底照片(示例范本).png | 一寸免冠白底照片(空白样式).png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申请 |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 1 | 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给予受理。 |
受理 | 核查申请人是否在当年的市级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合格人员名单中。 | 1 | 《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制证 |
办结 | 《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盖章并邮寄申请人。 | 13 | 邮寄《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至申请人 |
流程图
行使内容
无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滨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 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五路367号交通大厦609 | 0543-3090017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 山东省滨州市黄河十七路956号诉讼服务大厅 | 0543-8109666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暂无常见问题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十二路776号滨州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总引导台
电话:0543-3181351;0543-8198916
网址:http://bzzwfw.sd.gov.cn/bz/icity/consul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