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九组向我市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情况(第十四批)
发表时间:2018-09-04 14:55 | 浏览次数:90 | 来源:市政府 |
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九组在2018年9月3日08:00-2018年9月3日20:00,共受理群众来电21件,群众来信2件。按照区县划分:滨城区9件、博兴县4件、邹平县4件、沾化区3件、无棣县1件、经济开发区1件、市直1件。按照污染类型分类:大气污染4件、水环境污染3件、噪声污染8件、油烟污染3件、垃圾污染2件、其他3件。当日,信访件已全部交办相关县区,信访办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山东省第九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我市期间(2018年8月21日-2018年9月9日)信访举报电话:0543-3160987,邮政信箱:滨州市第008号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早8:00-晚20:00。